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要求:在报纸或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但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复试时加考两门专业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考会计(全日制)、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翻译、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相同,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应届考生。
2.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详见我校工商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2016年11月11日前将《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EMS邮寄至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B座102,邮编300222)。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