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
本校2017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62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约180人),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一般情况下,本科主干课程应基本修完或具有执业医师、药师资格或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另外,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