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课考试科目:
(一)临帖(占总分60%),考生据指定的两件法帖各临写一件。
1、正书(30%)命题范围:唐代楷书
2、行书(30%)命题范围:王羲之书法。
(二)创作(占总分40%),按规定内容任选其一,书体自选。
注:1、答题纸为书法专用纸,由学校提供。
2、考生入考场仅可携带相关文具,如毛笔、墨汁、毡毯等。
3、严禁携带书刊、字帖、字典及电子设备(手机)等物品。
4、考试作品上一律不得出现考生个人信息。
五、录取原则:
(一)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专业课与文化课总分均相同,按照文化课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六、咨询电话:(0456)6842222、13144561597
七、黑河学院网址:http://www.hhhxy.cn/
八、我校美术学(师范类)、绘画(油画、国画方向)、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动画方向)、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管弦、舞蹈、键盘)、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黑龙江省招生,专业课仍使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
九、黑龙江省书法学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17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