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多次只身前往甘南牧区进行田野调查,和当地牧民同吃同住,在广袤的草原上与他们席地访谈。她用一颗热情又冷静的心体味游牧文化的变迁,感悟着这片神山圣水之间蕴藏的生态智慧。她就是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常丽霞教授,2015年10月,凝聚着她多年努力的著作《藏族牧区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变迁研究---以拉不楞地区为中心》荣获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法学类三等奖,成为甘肃省法学类唯一获奖者。
什么是你的贡献?
著名法学学者苏力曾在他《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什么是你的贡献?”他说,真正的贡献,只能产生于一种对中国昔日和现实的真切的和真诚的关怀和信任。常丽霞作为一名西部学者,一直关注着西部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她敏锐地看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法治构建的困境:一方面,是当代生态环境立法空前繁荣;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对于民族地区“整体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却呈现出令人遗憾的实效性。正是基于这样的困惑与思考,常丽霞开始了自己的学术研究,“带着这些问题意识,我勇敢的迈出了实证调研的步伐。尝试描述一种现实,探索破解的途径。这也是我,作为一名西部环境法学者的贡献。”
自然最知探寻蕴藏在藏区的生态法治智慧
翻开常丽霞的这本获奖著作,除了能感受到她扎实的法学功底外,也能看到大量分布于相关章节的藏区祭祀颂词、山水崇拜文化、与当地藏族牧民的访谈案例等有关藏区历史、文化的描述。她说,法律无法离开社会、人以及文化等整体性构成要素而存在,地方性知识与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不可剥离的两个方面。
所以,多年来,常丽霞除了埋头苦读专业书籍外,还“恶补”了大量人类学、民族学的知识,选修了藏文,多次到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夏河县、玛曲县,与当地政府部门和藏族朋友们访谈,探寻蕴藏在牧区的生态法治智慧。她梳理了藏区集体化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生态习惯法文化体系所发生的变迁,以真实鲜活的案例分析了生态习惯法文化的未来走向及其对当代法治实践的可能贡献。几年赴藏区的田野调查让她对生态环境法有了更深的领悟,也拓展了她学术思考的厚度和广度。“对于生态问题的任何学术关怀都不能孤立地以本学科之见,而应当尽可能地寻求各学科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藏族牧区生态法治的困境揭示出,构建生态法治无法回避植根于民族社会文化土壤中的固有的生态习惯法文化。藏区生态保护习惯法文化是我国当代生态法治的重要法治资源,目前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常丽霞坚定的说。
西部学者的文化自觉
面对这次获奖的荣誉,常丽霞显得很平静。她说生态环境问题根源的复杂性,决定了相关学科之间应当突破学科壁垒,寻求知识的互惠与对话,共同探寻生态环境问题的破解之道。目前她正专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文明视阈下藏族生态习惯法文化的传承与当代变迁研究》的调研工作,她将与青藏高原,与草原上的人们,携手一起走下去。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提出了“文化自觉”这一命题,以期中国的知识分子对自己的文化有充分的认知。正是基于这种文化自觉,多年来,常丽霞不断努力,先后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社科规划项目3项,省教育厅研究生导师项目2项,出版专著2部,教材1部,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权威、核心期刊10余篇。曾获得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兰州理工大学2013、2014年度科研优秀个人等奖励。
2015年,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入选高校精准扶贫智库,作为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常丽霞再一次开始和她的同事们以脚步丈量西部生态法治进程。她说,“多年来,我的研究方向始终专注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法治的构建,未来我还将在这条学术道路上继续探索。”作者:朱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