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2号)要求,加快推进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同时保障我院推免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多元化学院选拔录取机制,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3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4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推免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推免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第三条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推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确保推免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全面做好推免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招生办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执行学院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综合素质考核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四个工作小组。
招生录取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免招生工作,制订推免招生方案、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综合素质考核组:负责组织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纪检监察组:负责推免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制定推免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推免招生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招生经费和车辆的保障工作。
第三章 招生模式
第六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
第七条 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第八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第九条 中职学校毕业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体健康。参加推免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县(区)招办组织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及体检,体检合格。
第十一条 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普通高中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中职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
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时,考生须按《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户籍、民族成份审查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是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注册的重要信息数据)。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
第十二条 推免招生报名。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gsysyj.org)“推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在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内,登录“推免招生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相关信息。
推免招生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4月20日。
第十三条 推免招生考生报名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参加推免招生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供以下纸质报名申请材料:1.《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推免招生考生申请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2.《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推免考生诚信承诺书》;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未提供以上纸质报名材料者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所有提供以上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可以送达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101号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737100)。
第十四条 毕业学校推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检查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然后在招生就业处网站(zsjy/index.asp)“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推免招生考生申请表》和《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推免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无误后,由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考生送达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考生在报名过程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校。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
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十六条 信息确认。为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登录我院网站内的“推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