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煌明(1976-),男,200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哲学博士;2006年破格副教授;2010年破格教授。
主要学术观点或主张:
中国哲学(包括少数民族哲学)的研究范式应该从“概念-命题”转向“思维-结构”。鉴于此,笔者曾以不同的角度提出过三种诠释方法或研究范式:以本原之“意象性”为视角的“意象诠释法”;以本原之“理想性”为视角的“人格诠释法”;以本原之“贯通性”为视角的“先立乎其大”整体研究范式。然而,方法与范式并不是“孤立”的,其与本体论(或称本原论、本始论),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本体论决定哲学观,哲学观决定哲学理论,哲学理论决定研究范式、诠释方法。故而这一研究范式或诠释方法的转向在本质上是对中国哲学之本体与特质的探寻。由此,笔者认为:中国哲学之特质就在于本体思维的圆融性与意象性;与之相应,在结构上便表现为整体性与灵动性。换言之,中国哲学便是以圆融思维为特征的意象哲学。
主要论著:
《文化意象、民族精神与少数民族哲学》
《价值观念、思维模式与中国哲学的人格诠释法》
《宗密一心二门思维模式与濂溪宇宙本体论建构》
《“先立乎其大”:张载虚气本始论与参两模式》
《理学智慧与人生之乐》等。
论文见于《哲学研究》、《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以及《新华文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