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外语课程只开设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造型专业宜男生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江苏、内蒙古除外)⑴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⑵优中选优原则,即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按综合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⑶完成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⑷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即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服从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
2.江苏省 ⑴ 选测科目:物理,另外一科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⑵考生须达到当地的专科录取线,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⑶ 对进线考生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成绩(含附加分)相加的分数择优录取。
3.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为准。
4.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联系人:陈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