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
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三)E-mail:zsb@cjlu.edu.cn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五)学校网址: www.cjlu.edu.cn
招生网址: zs.cjl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