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二、办学性质:公办综合大学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学校简介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18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5所附属医院,60个本科专业,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与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与国内外40余所学校开展本科双学位、本硕连读、双硕士培养、短期研修、海外实习等项目。
五、录取原则
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可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成绩高低、专业志愿先后确定。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以上,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体育类采用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7.我校预留少量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