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口升学录取原则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比例:除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 、录取总成绩达到最低调档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5、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五、颁发证书
1、本科学生学习四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能源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山西能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能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七、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邮政编码:030600
咨询电话:0351—2167670
电子邮箱:sxmgyzs@163.com
网 址:http://www.sxmtx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