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培养目标: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且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较强应用型和技术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国家和当地社会发展服务。
九、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十、招生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1、新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统招调档比例110%以内。3、严格执行各省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严格执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优惠加分或降分调档政策。5、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设立考点省份,文化成绩上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艺术类考点省份,则承认该省份艺术类联考成绩,并根据相关省份艺术类录取政策录取。6、我校对外语要求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7、健康状况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8、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贫困学生可申报国家助学贷款及安排勤工俭学。
十一、收费和退学退费办法:
学校收费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许可证书号:2014M0091015。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详情见我校新生的《入学须知》。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十二、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经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印章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凡未经当地省份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自行组织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教育、中职教育;纳入自学考试管理的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参加考试修满本专业学分,可获得由省自考委及主考院校共同签发的高等教育自考本、专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三、奖学金与贫困生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学校英才奖学金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
评选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当地政府县(区)、镇(乡)、村(街道办)三级贫困证明,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确定。
资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3、贫困生资助金分为一档每学年4000元/人,二档每学年3000元/人,三档每学年20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资助金;4、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每学年每人6000—8000元。
十四、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的查询网站: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
十五、联系电话:0791- 83653888 83653777 83653666 邮编:330100
学院网址:www.jxcsedu.com Email: jxcs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