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高职单招工作,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5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56个,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侦查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设置法律事务、司法会计、检察事务、检察事务(检察信息化方向)、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司法警务、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管理方向)、会计、旅游管理13个专业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具体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执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
第十五条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10个专业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总计划1600个。
序号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学费 |
1 | 法律事务 | 260 | 3年 | 3300元/年 |
2 | 检察事务 | 210 | 3年 | 3300元/年 |
3 | 检察事务 (检察信息化方向) | 160 | 3年 | 3300元/年 |
4 | 检察事务 (速录书记员方向) | 200 | 3年 | 3300元/年 |
5 | 法律文秘 | 160 | 2年 | 3300元/年 |
6 | 法律事务 (商事法务方向) | 160 | 3年 | 3300元/年 |
7 | 法律事务 (法务会计方向) | 160 | 3年 | 3300元/年 |
8 | 工商企业管理 | 80 | 3年 | 3300元/年 |
9 | 会计 | 160 | 3年 | 3300元/年 |
10 | 旅游管理 | 50 | 2年 | 3300元/年 |
合计 | 10个专业 | 1600 | 3300元/年 |
第十七条 报考方式
符合高职单招条件的考生,务必于3月22日-27日下午6点填报单招志愿,网址:http://pzwb.heao.gov.cn。
第十八条 报考时间表
时间 | 事项 |
3月22日至3月27日下午6点 | 考生登录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 |
4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4点 | 领取准考证 |
4月9日上午8:30至10:00 | 文化知识校考,主要考试语、数、外 |
4月9日上午10:30至11:30 | 中职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旅游管理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低于60分的,旅游管理专业不予录取,未被旅游管理录取的考生,按照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顺序,成绩达标的,录取至其他专业。 |
4月16日前 | 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4月21日前后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经省招办批准录取后 | 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