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机制
1.东北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全程监督,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严格把关、认真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三年推荐资格。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复测不达标、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七、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