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招生目录。
1.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复试时间: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 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其它专业科目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 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 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柯),专业考试科目712(维吾尔文学史),815(维吾尔文学综合),713(蒙古族文学),816(蒙古语言与文化),714(文艺学概论),817(柯尔克孜文学史)六门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蒙古语、柯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七、奖助体系说明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起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目前,我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除国家奖学金以外,自治区及我校已经增设了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奖学金覆盖力度呈现逐年增大的趋势。同时,学校增设研究生“三助”岗位,并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支持,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我校!
八、其他说明
1. 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我校执行二区分数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以下为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请查阅!如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我校单位代码:10762
通讯地址: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邮编:83001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32532(昆仑校区)
0991—4112165(温泉校区)
联系人:赵红梅 谭俊蕾
网址: http://yjsc.xjnu.edu.cn
邮箱:yzb@xjnu.edu.cn
相关附件详见:http://yjsc.xjnu.edu.cn/2017/0923/c419a8416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