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于2017年3月19日至3月 20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参加普通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和三校生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考核标准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
评分内容及标准
项目名称 | 分值 | 标准 |
高中学业水平(7项) | 140 | A级:20分;B级:18分 C级:15分;D级:12分 |
综合素质评价(6项) | 90 | A级:15分;B级:13分 C级:10分;D级:8分 |
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 70 | 参照下表 |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职业性测试及面试内容
项目 | 基本内容 |
自我介绍 | 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 |
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 |
专业认识 | 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 |
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 |
未来规划 | 在校期间的学习规划 |
就业后的职业规划 | |
对未来的整体规划 |
第十三条 我院于2017年4月6日前,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预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 预录取者于2017年4月10日至16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1.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总分300分制)=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科共14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9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70分)依据计划、专业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2.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录取规则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3.“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2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及面试(10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40分。共7科,其中A级计20分;B级计18分;C级计15分;D级计12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90分。其中A级计15分;B级计13分;C级计10分;D级计8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70分。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及未来职业规划(时间4—6分钟、脱稿)。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体检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精神核定的最终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和学院教育扶贫政策。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619336
传 真:029—84674009
网 址:www.sxitu.com
邮 箱:sxitu@sxi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