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制定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我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较强的师资队伍,坚持“依托行业办学、校企合作育人、服务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占地面积:596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分滨江和德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数:10440人;校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
第三章 报名与素质特长项
第四条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取得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号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
4.普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生必须提供学考成绩、中职考生必须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查不到成绩的考生不得报考。
5.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其中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体检肝功能阴性(正常),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体检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6.专业报名限制条件:市场营销(中法合作)专业考生要求英语中学学考成绩B等及以上。
第五条 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邮寄材料(只针对申请素质特长赋分考生)、现场确认方式。凡符合我校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1-3月26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zjbc.edu.cn)进行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第六条 邮寄材料: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考生须请务必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将“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邮寄到我校,素质特长项目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审验。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吕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58108888,邮编:310053。
现场确认: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14日当天现场确认,并审验原件(本人身份证、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络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具体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不需另制封面。
(1)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4)普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生学考成绩单或中职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第七条 我校提前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人。根据公布的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再缴费。未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不能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考生所缴报名费一概不退。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第八条 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其中中职生只能报考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一致的科类,跨科类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测试,逾时未到者一律视为放弃测试,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的每一个测试环节,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测试,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九条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学习、技能、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中获奖,以及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可在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中职文明风采大赛、普高研究性学习等项目除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赋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以下分值为个人项目,除体育类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个人项目计分外,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计分。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直接录取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二等奖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三等奖 | 15分 | ||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10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5分 | 限政府财政部门颁发 |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一级 | 20分 | 政府体育部门颁发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等十个项目。 |
二级 | 10分 | ||
体育比赛 | 国家级前三名 | 2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 10分 | ||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 | 5分 | ||
文艺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0分 | ||
地市级一、二等奖或前三名 | 5分 | ||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竞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竞赛;指定的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0分 |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5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省级 | 2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
地市级 | 10分 | ||
县区级 | 5分 |
除注明的竞赛外,学会、协会盖章的证书一律不认可。符合素质特长项目条件的考生需资格确认,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并上交复印件1份。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