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于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或网站APP(体教联盟)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在线缴费事宜(体育专项测试费由组考院校公布、文化考试按考生生源省份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我校将于2018年3月1日至21日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二)因运动员技术系统(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拟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将《报名申请表》于2018年3月15日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7397、22867389)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b@fjnu.edu.cn。我校收到《报名申请表》后,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
四、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2018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参加文化考试。2018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1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22日 | 政治 | 英语 |
(二)体育专业考试
体育专业考试为分项目统考,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
(四)在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招生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五)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向社会公布。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条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可以免试录取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具体免试条件如下:
1.符合2018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号;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见附件2)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于2018年1月15日至26日期间向我校招生办(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404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97、22867389)提交免试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sb@fjnu.edu.cn。经我校审核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公布接收情况。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详见附件3,原件一份及照片);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照片);
3.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照片);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正面照片);
5.电子照片(证件照)。
(三)优秀运动员免试推荐办法
根据近3年参加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次、考生运动等级、取得最高运动等级时间,择优推荐。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人数不高于3人。
(四)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于2018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网站APP)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
(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四)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97、22867389(招生办)。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详见:http://zsb.fjnu.edu.cn/6b/dc/c563a15868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