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结合学校往年招生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学校地址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第三条 我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和培训联系中心、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连续四年浙江省教学业绩考核优秀。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18年提前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费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的201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另行公布。具体招生专业、科类、人数如下:
专业号 | 专业名称(高职) | 招生人数 | 2017年学费标准 | 招生对象 | |
A1 | 会计 | 45 | 69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A2 | 国际贸易实务 | 25 | 6900元/年 | ||
A3 | 物流管理 | 30 | 6000元/年 | ||
A4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45 | 6600元/年 | ||
A5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5 | 6600元/年 | ||
A6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40 | 6000元/年 | ||
B1 | 酒店管理 | 20 | 6000元/年 | ||
B2 | 空中乘务 | 42 | 6600元/年 | ||
B3 | 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 23 | 9000元/年 | ||
B4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5 | 6000元/年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商业类 |
B5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5 | 6000元/年 | 外贸类 | |
B6 | 空中乘务 | 10 | 6600元/年 | 旅游服务类 | |
B7 | 空中乘务 | 8 | 6600元/年 | 文秘类 | |
B8 | 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 5 | 9000元/年 | 旅游服务类 | |
B9 | 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 2 | 9000元/年 | 时装表演类 | |
合计: | 350 |
下文内容中专业名称用简述方式。如:“专业A1-A6”指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简称为“表演艺术”。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五条 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每位考生可报考不超过5所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院校。
第六条 实施进程安排。
2017年12月-2018年1月 | 完成提前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 |
2018年1月-4月 | 做好学校提前招生的宣传工作。 |
3月10日-4月8日上午9:00 | 考生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jtie.edu.cn)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下载《报名确认表》备用。 |
4月10日8:30-15:30 | 1.考生若符合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请在此时间提供佐证材料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审核结果将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本人到学校进行身体初检。 |
4月13日 | 1.考生查询学考折算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分数线,获得综合测评资格考生名单揭晓。 2.上线考生于17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考生须知》。 |
4月14日-16日 | 上线考生缴费。14日、15日仅限网络缴费方式,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缴费。16日仅限现场现金缴费方式,8:30-15:30到我校计财处交现金。 |
4月19日 | 考生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
4月21日 | 考生携带身份证件参加综合测评。 |
4月底至5月7日前 | 公布考生总成绩各项分值。 |
5月7日前 | 学校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
5月7日8:30-17:30 | 学校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
5月9日8:30-17:3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0日8:30-17:30 | 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1日8:30-17:3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2日8:30-17:30 | 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3日8:30-17:3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4日8:30-17:3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5月16日 | 结束网上录取。 |
5月17日-30日 | 公示录取名单。 |
5月31日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6月1日后 | 邮寄录取通知书,具体日期待定。 |
第七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已撤销违纪处分的考生允许报考)。
2.已经办理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报名号的高中(中职)毕业生。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只参加该专业的综合测评。考生根据各专业限定的招生对象进行报考。
5.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0-172cm,男性身高173-185cm,五官端正、肤色正常、体态匀称;
(2)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
(3)听力不低于5米;
(4)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深蹲无障碍;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身体功能的慢性疾病;
(6)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3-175cm,男性身高174-185cm,面容姣好,体态匀称;
(2)视力要求裸眼或矫正远视力0.5(C字表)以上;凡任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以上标准的,戴框架眼镜参检;
(3)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
(4)听力不低于5米,且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5)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6)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
(7)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7.报考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4cm及以上,面容姣好,体态匀称;
(2)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3)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第八条 报名费:110元/人。无特殊原因,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第九条 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十条 身体初检。
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参加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选拔环节。
第十一条 提前招生总成绩组成。
所有专业满分600分。普高招生考生满分600分=学考折算分300分+综合测评300分(含面试和素质特长项)。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满分600分=职业技能考试300分(理论知识成绩+操作考试成绩)+综合测评300分(含面试和素质特长项)。
第十二条 学考折算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学考折算分取学业水平测试5门科目换算分值之和,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各科满分80分;技术科目满分30分;自选科目满分30分,自选科目由学校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一门,考生需在规定的查分时间核对折算成绩。换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D | E |
语文/数学/外语 | 80 | 55 | 30 | 10 | 0 |
技术/自选科目 | 30 | 20 | 10 | 3 | 0 |
学考各科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知识成绩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学考成绩,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
第十三条 确定综合测评名单。
普高招生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换算分值之和从高分至低分,专业A1-A6以各专业招生计划450%人数划定分数线,专业B1-B3以各专业招生计划500%人数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若出现同分,则优先选择学考折算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若出现同分且最低分考生学考折算单科成绩均相同,则这些考生均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专业B4-B9以各专业(各类别分开计算)招生计划500%人数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若出现同分,则这些考生均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获得测试资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在线缴费。未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综合测评。
第十四条 综合测评
1.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2.测试内容和测试方式:
(1)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共300分
序号 | 项目 | 分数 | |
面试 | 1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 | 90 |
2 | 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 | 35 | |
3 | 人文与心理素质 | 60 | |
4 | 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 35 | |
5 | 英语口语 | 60 | |
证书评审 | 6 | 素质特长项 | 20 |
(2)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共300分
序号 | 项目 | 分数 | |
面试 | 1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 | 60 |
2 | 人文与心理素质 | 60 | |
3 | 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 60 | |
4 | 创业与经营潜质 | 100 | |
证书评审 | 5 | 素质特长项 | 20 |
(3)酒店管理:共300分
序号 | 项目 | 分数 | |
面试 | 1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 | 65 |
2 | 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 | 60 | |
3 | 人文与心理素质 | 50 | |
4 | 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 55 | |
5 | 英语口语 | 50 | |
证书评审 | 6 | 素质特长项 | 20 |
(4)空中乘务:共300分
序号 | 项目 | 分数 | |
面试 | 1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 | 60 |
2 | 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职业适应度) | 80 | |
3 | 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 | 70 | |
4 | 英语口语 | 50 | |
5 | 才艺表演 | 20 | |
证书评审 | 6 | 素质特长项 | 20 |
(5)表演艺术:共300分
序号 | 项目 | 分数 | |
面试 | 1 |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 | 55 |
2 | 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职业适应度) | 80 | |
3 | 人文和心理素质 | 50 | |
4 | 语言表达能力 | 55 | |
5 | 才艺表演 | 40 | |
证书评审 | 6 | 素质特长项 | 20 |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计算总成绩。
4.综合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素质特长项。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在网络报名截止前取得获奖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的,且符合下列项目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分值。逾期提交证书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可直接录取 | 根据省考试院优秀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不占提前招生计划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等奖 | 20分 |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3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体育 | 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 | 20分 | |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 | 6分 | ||
国家级前三名 | 1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
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 6分 | ||
省级比赛第四到八名 | 3分 | ||
文艺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0分 | ||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20分 | 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 |
省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1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
省级 | 3分 |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分。考生素质特长项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