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是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上述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15800-16800元/生•学年,详见我院网站;住宿费:1680-2500元/生•学年。(以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的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等,同时设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泌
监督电话:020-22693288
传真:020-22693288
电子邮箱:2280523132@qq.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470138
招生办电话:020-22693188
传 真:020-22693188
电子邮箱:gzdhxyjy@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dhx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东华职业学院于2017年12月3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授权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