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9米以下、女生身高1.59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学校个别专业因专业特点,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具体专业名称参见《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联字[2002]14号)文及相应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学费为:美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一、凡报考我校的学生,一经录取,即有机会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 报考我校专科批次的普高文理科考生,分数(不计加分)超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本科文理科分数线40分以上(不计降分分数线),且总分分别排前三名的考生,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分数超过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本科文理科分数线40分以上(不含前三名),可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
(二) 报考我校专科批次的普高文理的考生(限深圳市内户籍考生),按照学校在该科类录取人数中前10%发放新生奖学金(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考生总分不含加分),可获得入学奖学金3000元/人。
(三) 以上两类奖学金可叠加发放。
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三、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授予年度奖学金,其中:优秀学业奖学金最高达3000元/学年;单科成绩优秀奖学金200元/科;考证奖学金最高奖金达500元/项。还给予在市级以上各项学习、体育、科技、文艺等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授予“特长特殊贡献奖”,最高奖金达3000元/项。
四、学校大力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学年内最高可获得20000元的资助,此外还有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何老师
监督电话:0755-89226295,89226299
传真:0755-89226297
电子邮箱:xxjiwei@126.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sz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b.sziit.edu.cn
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电子邮箱:wangy@szii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12月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