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统考生报考事项
(一)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公告。
3.报名费: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招生院系、专业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院代码600)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见表一。请务必填报你选择的项目(研究方向),我院将按下列项目进行录取: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项目、汽车工程及智能化项目、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
(四)、初试:2018年12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如表二:
表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考试科目
注:业务科目二的考试大纲参见对应专业学院网。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2万元/全程/生。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参加针对研究生的评奖评优、学习生活条件、医疗保障等方面与浙江大学其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享受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
4.享受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九、复试与录取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面试加笔试(或机试),考核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及素质、英语能力。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与方式请详见当年我院的复试与录取办法。学院按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原则。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咨询中心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教学部:
咨询热线:0571-88281621联系人:任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理工四号楼608室
邮编:310015
学院网址:http://pi.zju.edu.cn 联系邮箱:gcsxyzs@zju.edu.cn
全日制统考交流QQ群:全日制统考浙大工程师,QQ号码:491057395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微信公众号:zjupi2016
相关附件详见: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id=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