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或日语(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日语(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社会工作、教育、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化学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体育综合、文博综合(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9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它事宜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19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年,其余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文物与博物馆、教育:7000元/年;社会工作:8000元/年;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体育:10000元/年;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13000元/年。
(三)学习地点:
花溪校区:法学(030100)、社会学(030300)、民族学(0304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社会工作(0352)、教育(0451)、体育(0452)、文物与博物馆(0651)、音乐(135101)、美术(135107)。
大学城校区:新闻传播学(050300)、数学(070100)、物理学(070200)、系统科学(071100)、统计学(0714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环境工程(085229)、化学工程(085216)、新闻与传播(0552)、广播电视(135105)。
(四)奖助体系:
2019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一志愿优质生源奖学金(具体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奖励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五)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
(六)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政审。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七)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八)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9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15180834458 ,0851-83610705
联系人:肖权权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gzmu.edu.cn/
附件详见:http://yjs.gzmu.edu.cn/zhaoshenggongzuo/zuixintongzhi/2018-09-17/info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