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高校名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学院分南北两个校区,院本部设在北校区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北校区专业如下: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统计与会计核算、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11号
南校区专业如下:
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BIM应用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办)
4. 办学层次: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35.9万平方米(约合537.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8平方米;生师比19.4 ;专任教师42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6%,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83.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617.3元;图书51.3万册;生均图书50.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院主动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依据省教育厅为我院确定的专业建设规划目标,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招生计划重点支持“土木施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3个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发展,同时兼顾工程管理、建筑艺术、财经管理、商贸管理、现代服务等专业群协调发展。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院外语教学使用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