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本科学费标准为17800元/生,专科学费标准为14800元/生,住宿费标准为2800元/生。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在其他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奖学金等级为一等、二等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第二十四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3076090、3076091、3076092
学校网址:www.tskjxy.com.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
招生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1号办公楼2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