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费、学制、奖助体系和培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 2020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3)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附件详见:http://yz.bnu.edu.cn/detail/9b484f9c
招生专业目录:http://yz.bnu.edu.cn/content/zyml/2020/ssy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