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硕士(代码135108)、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10000元/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2.5万元(全程);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代码125100)为10.8万元(全程);工程管理(MEM)专业硕士(代码125601)为5万元(全程)、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4.5万元(全程);会计(MPAcc)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8万元(全程)。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8000元/生,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分别获得8000元/生和12000元/生。
4、新生奖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单项奖学金: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奖励1000元。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各项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审发放。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置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了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住宿情况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定向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四、培养所在校区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工大路1号)。
录取在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或者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录取MBA教育中心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二)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
十六、咨询、申述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楼205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专业目录: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6&id=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