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我校研究生培养涵盖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个“部区合建”学科群,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民族学、水利工程、草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能源化工、设施农业、生物技术、生态恢复、土木与水利工程、草畜产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等12个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1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50人,在校研究生4500余人。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5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400名左右。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5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以各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为准;
②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的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统招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产生变动,最终名额将于复试前确定。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别为全日制(学制2年)、艺术硕士(学制3年)和非全日制(学制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