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2019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要求,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我省扩招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职成[2019]14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9]60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制定本章程,并完成该项工作。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高职扩招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061。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地址为: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金义都市新区校区地址为: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金港大道西1889号金义网络经济学院。
第九条 招生网址:zsw.jhc.cn,咨询电话:400-826-5035。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的日常工作。组建考务、招生录取、监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协助办公室做好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和说明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31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及填报志愿(www.zjzs.net)。
第六章 现场确认
第十三条 考生于2019年11月2日9:00—16:30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交验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统一采用网络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不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费恕不退还。
现场确认需交验材料:
1.报名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中进行打印);
2.考生本人签名的《高职扩招(第二阶段)诚信承诺书》(可在学校招生网下载);
3.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5.高中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6.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需交盖有任职幼儿园公章的在职证明一份;
7.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并申请免面试的考生还需交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