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 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63。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
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先进集体,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试点学校。
学校地处宁波港口经济圈战略核心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邻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万余名,年各类非学历培训2万余人次。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五条 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视为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幼儿园在职教师、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2019 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等,均可报考我校。
第六条 招生计划:高职扩招第二段招生计划180人,最终招生计划视报名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七条 志愿填报: 10月8日-31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www.zjzs.net)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八条 考生报到:11月3日上午8:30-11:30,已完成网上报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必须来我校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并认领取准考证。
报考物流管理及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报到;报考阳明学院的考生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余姚市开丰路388号)报到。
第九条 测试费缴纳: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需扫下面二维码缴纳职业适应性测试费用140元/人,也可在来校报到信息确认时缴纳。未缴报考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所缴报考费不退。
第五章 测试方法
第十条 测试对象: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学校择优录取;对于第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我校承认第一志愿测试院校的成绩,按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折算,不再另行组织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无成绩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测试分值: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面试,总分为100分。由学校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命题与阅卷工作由学校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单独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形式及内容要求如下: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11月3日下午13:00开始。考生凭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地点:电子商务专业与物流管理专业考试地点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考试地点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