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投档按所在省要求执行。征集志愿的投档条件按所在省要求执行。
2.调档比例
辽宁省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其他省份按照所在省要求执行。
3.专业录取规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具体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2)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①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③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如无相关规定按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
(3)关于录取原则中专业成绩的说明:
①在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使用校考合格成绩。
②在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使用其相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4.校考
划定校考合格人数时,末位校考成绩同分,具体校考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如下: ①舞蹈;②声乐;③朗诵。
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在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024-62202299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
七、违规处理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对考生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有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特别说明
具体招生计划待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本简章未尽事宜和根据有关规定需调整此简章的相关内容,将在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