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68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蓬莱市小泰山西路55号。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中国葡萄酒名城,素以“人间仙境”著称的山东省蓬莱市。占地面积541亩,现有建筑面积9.38万平方米。学校以培养高中毕业三年制和初中毕业五年一贯制专科人才为主,努力建设服务胶东、全省一流并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幼儿教师教育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