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二条 特殊专业说明
一、2020年我校招生的校企合作培养项目专业: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专业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
第十三条 颁发证书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http://www.cfyyzy.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6—5893322 5896647
3.微信公众号:cfyyjszyxy
第十六条 学院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口,邮编024031
第十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76-5893333。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