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组成,学分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分汇总清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以下大类专业与分流专业存在学费差异: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4800元/学年,分流后金融工程48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5520元/学年;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分流后生物工程5500元/学年,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分流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325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4800元/学年,分流后工商管理4800元/学年,财务管理5520元/学年,市场营销4800元/学年。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
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发展性资助等多种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三)E-mail:zsb@cjlu.edu.cn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五)学校网址: http://www.cjl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cjl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