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1)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园艺技术等3个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交学费。
(2)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2个专业学费 9000元/年;会展策划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计、电子商务、西餐工艺等5个专业学费6800元/年。
(3)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人·年,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0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
我校面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对于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一次性资助奖励3000元/人,一般困难学生一次性资助奖励1500元/人。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我校设有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00元/人·年、校内助学金1500元/人·年。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医疗保险、技能培训补贴、伙食补贴及路费补贴、毕业生就业补贴等专项补助经费。通过学费减免、助学
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六章 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落实本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再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139870 88068177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5-88068177
(2)传真:0575-88157111
(3)联系地址:浙江·绍兴世纪东街770号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4)学校网址:https://www.zjabc.edu.cn
第二十六条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zjabc.edu.cn/ 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录取规则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