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奖助贷政策。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设立了国家级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设立了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生源地贷款等资助体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生就业处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7210096、7210098
2、学校网址:http://www.jdzu.edu.cn
3、手机微网:http://msite.eol.cn/1562/index.shtml
4、微信公众号:jyzs6008(景院招生就业)
5、邮 箱:jcc_zjc6008@163.com
6、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红塔路3号
7、邮政编码:333000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如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景德镇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