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来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三)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本部,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监督电话: 010—84659417
举报电子邮箱:zsjccwu@163.com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参见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009/20200904/1972918872.html。
附件详见:http://www.cwu.edu.cn/yjsc/zs/zsxx/6031e8d4b3eb4a8398b6d5b1ff2bafe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