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办法
1、我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要求,划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180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40分。
2、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的(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的(70%)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分项目按照考生综合得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得分相同,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可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安排好先后顺序,我院根据填报志愿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我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要求,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2021年5月18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达到免试条件的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
八、信息公示与申诉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我院对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予以认定。如对考试提出质疑,务必于考试当天向测试组织单位进行申诉。
九、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河北体育学院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41
河北体育学院网址:http://www.hepec.edu.cn
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epec.edu.cn
咨询电话:0311-89849188 85337585(传真)
附件详见:http://zsxx.hepec.edu.cn/col/1416209360033/2020/12/29/1609222674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