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校考专业考试内容
(一)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1.体态体貌:满分200分。
2.朗读: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道具、乐器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二)书法学专业(满分400分)
1.临摹:试卷统一为3尺对裁宣纸以内,满分200分。
2.创作:书体不限,试卷统一为3尺对裁宣纸以内,满分200分。
七、校考专业考试形式及相关安排
长春师范大学2021年表演(校企合作)、书法学专业在吉林省设立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统一采取网络考试的非现场考核方式,具体采用的网络考试平台、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和考试日程将于2021年2月上旬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八、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表演(校企合作)、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九、有关规定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舞蹈学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对在艺术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招生工作办公室:0431-86168222、86168762
(二)通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130032)。
(三)学校网址
长春师范大学网址:
http://www.ccsfu.edu.cn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ccsfu.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