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建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高职提前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纪委办双重监督,学校纪委办为高职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145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80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65名。
注: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报考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一致的科类。
第四章 报名与测试
第八条 符合当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取得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号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各专业折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对应科目成绩必须都在D等及以上,且其他科目不得有E等(外省学考成绩需经省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4.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师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还要求:
(1)仪表端正大方,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等;
(2)身材匀称,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3)四肢无残缺,手指完好无损;
(4)行走步态自如,无明显跛行、无驼背;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无色盲、色弱;
(7)心理健康,性格开朗,有亲和力。
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体检证明。
第九条 网络报名。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网络资格确认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5日17:00前;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hzpt.edu.cn/zs.htm)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打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凡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报名成功后,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确定
根据中学学业水平测试(职业技能操作成绩)换算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0%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只认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学业水平成绩(职业技能操作成绩),当学业水平测试(职业技能操作成绩)换算成绩同分情况下,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4月8日公布在我校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入围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并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时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入围资格。学校将根据放弃入围资格人数,进行一轮递补。
第十一条 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
首轮入围综合测试的考生于2021年4月9日-12日通过我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递补考生于2021年4月14日-15日进行网上确认,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完成材料提交或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上传以下电子确认材料: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或政教处)公章)照片1份;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1份;
(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片1份(下载打印,签字确认);
(4)需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的考生,还须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原件照片1份。
上述材料图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转、扭曲,每个上传附件的文件不超过2M,因照片或图章不清晰无法准确辨认的,视为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注:我校高职提前报名考试费140元/人。
第十二条 准考证打印。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高职提前招生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4月21日-23日。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24日;
2.地点: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翠苑校区(杭州市文一西路37号)。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
1.学前教育(师范)
2.酒店管理
3.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管控与运维方向)
4.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模具方向)
5.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方向)
第十五条 成绩构成
1.普高招生考生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含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总分(满分20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职业技能成绩(含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换算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含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总分(满分200分)
3.素质特长项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综合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10分。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小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