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3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先进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四、招生计划
学院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成绩依据
(一)面向高中生
(1)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使用其学考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2021年1月学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3)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二)面向中职生
(1)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