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要求,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学校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119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430073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拟定实施方案,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1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3个,总计划14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