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
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9平方米;生师比13.8;专任教师53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785.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839.5元;图书66.9万册;生均图书80.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我院所有专业外省无分省计划。
2、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和日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3、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5、招生计划总数及辽宁省、外省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将按主管部门核准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经省物价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同意备案的标准公布,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生住宿费沈阳校区每生每年1200元;大连校区每生每年800元。
当年最终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复和备案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我院相关规定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专业):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3)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年/人。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院当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