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邮编:114007
高职(专科):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90号 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1万平方米(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6.7;专任教师83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39.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315.7元;图书112.7万册,生均图书73.0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021年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的英语(师范)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高职(专科)的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和应用韩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在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570109k美术教育专业收费标准以发改委批文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