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仁爱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3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博学苑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仁爱学院前身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仁爱集团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2月,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天津仁爱学院。天津仁爱学院充分依托和发挥天津大学的资源优势,创新办学机制,实行开放式办学、多样化培养,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位居同类院校前列。2013年7月,学校作为全国首批第一所独立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规范验收,受到教育部专家组一致好评。2020年学校被天津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2021-2023年天津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天津市团泊新城,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区交通便捷,各项生活配套及教学设施条件优越。学校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与创新创业中心、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同时学校还建立了一整套有关教学、生活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与措施,为莘莘学子创造了良好的成才环境。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承天津大学“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双严”办学方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践行“实事求是,果毅力行”的校训,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办学原则,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不断优化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能力培养。毕业生考研率连续多年为8%以上,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在95%以上。
天津仁爱学院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构建现代大学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学科结构合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高的国内一流现代应用型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实施具体招生工作。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我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历年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条 专业学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被学校录取后下发的当年新生报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