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7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口腔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中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待定;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卫生检验检疫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待定;
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助产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待定;
预防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医学营养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中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待定;
化妆品技术专业:待定;
药物制剂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待定;
医学美容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