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专业(浙江省招生代码:0070)学生修完学校与英方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获得双文凭,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和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高等教育文凭。
第十五条 学费与住宿费:学校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规定收取。各专业学费标准在《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中说明,中外合作专业新生报到时,需缴纳英方院校学生注册费用(暂定GBP300,以英方院校当年收费标准为准),缴纳标准及方式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学生宿舍4人间住宿费1600元/生.学年,6人间住宿费1200元/生.年。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制度和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专设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报到窗口。具体办法和程序见当年的《学生手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