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费、住宿费参见生源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或学校招生网相关通知。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被评为“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被评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金额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并可在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6.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如建档立卡户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后,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
7.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参加“三支一扶”的可享受国家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注明:最新学生资助政策将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878969 82878293
传 真:020-82878969
电子邮箱:kdvtc_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kdvt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kdvtc.edu.cn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卓光琳
监督电话:020-82872188
传 真:020-82872188
电子邮箱:kdvtc_edu@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