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省区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其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云南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科类的文化分数线。
(二)其余专业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执行同一条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专业成绩合格,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专业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三种录取规则:
(一)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艺术管理。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二)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三)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学年10000元(详见《简章》)。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学年1200元,宿舍用品自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0871-65954207、0871-65954467,传真: 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ynart.edu.cn;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871-65937136,jubao@ynart.edu.cn;招生网址:https://zs.ynart.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