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执行,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本校《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 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留招生计划。调整计划必须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报考生源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五条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2021年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每生每年(下同)80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8000元;护理学、药学、临床医学本科专业550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8000元;软件学院本科专业(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2000元;文科类本科专业4400元,其中会计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理工类本科专业5000元,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12个专业学费为5500元;医学院专科专业4800元。学校住宿标准为:平煤工程技术学院为每生每年1000元(四人间),其他均为每生每年800元(六人间)。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途径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问题。
第二十七条 具有河南理工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等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河南理工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证书上注明“中外合作办学”字样。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1年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
邮政编码:454000
学校网址:http://www.hpu.edu.cn
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zsglk@hp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91-3986000 3986111 3987225 398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