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
(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